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扎西郎加上师:心境与“我”是相连的

藏传法师 2017-12-13

举例来说,一个人拥有缺陷的身体或不健全的心灵,如果另一个人对他或她说:「我将给予你一个更美好的身体,更宁静安祥的心灵」,那么他﹝或她﹞将立即产生愿意接受新身体、新心灵的想法。这明显指出,我们误以为「我」独立于心识之外。然而,如果我们检视身体与心灵,我们将发现,除了身与心之外,没有任何其他的本体。当然,「我」这东西是有的;如果没有「我」,就没有「他人」,如果没有「他人」,那么我们便没有理由要修持利他之心。因此,「我」与「他」肯定是有的。然而,对于「我」的一般解释是:「我」是存在的,但它仅仅只是身心名相的结合体。

因此,「现象」只是我们对于组成该现象的各个部分的结合体所赋予的一个名称;如果我们深入探究,那么该现象根本不可寻。但是,如果我们否认事物的存在,因为我们无法寻得事物本体,并说某某人是不存在的,那就违背了我们日常的经验。我们的经验清楚地显示,人是存在的,不是不存在的。如果我们硬是否认那个人的存在,便陷入了极端的虚无主义。虽然那个人确实是存在的,但那种存在仅仅是从世俗的观点而言。这种存在并不是全然独立的。这个观点完全摧毁了事物永恒存在的极端说法。

当我们说一个人是身心名相的结合,一个人的存在必须仰赖其他事物的时候,它排除了两种极端,一是事物全然不存在的极端,再者是事物永恒存在的极端;因此,我们称它为中观或中道。当我们说,了悟中观或中道,意指事物既不是全然不存在,也非独立存在。现象似乎独立存在,不倚赖任何事物,但情况并非如此;现象唯有依赖其他的现象,才得以存在;他们仅仅依心而设。有了这种了解,便等于了悟了中观派的观点。

此刻值得我们花点时间用上述的观点来检视愤怒与执着的形式。很显然的,当我们的心中升起愤怒与执着之时,那个令我们愤怒与执着的对象似乎是独立存在的,似乎是个实体。当强烈的愤怒或强烈的执着形成之时,那个对象似乎是独立存在的,似乎是百分之百邪恶或良善的。但是随着时间的流转,愤怒与执着的情绪降低或消失之后,我们对于该对象的感受也不同了。举例来说,当一对情侣结为连理时,在彼此眼中,对方是百分之百的美好;这主要是执着的投射的缘故。

然而,当问题出现之时,原本强烈的执着减少了;当问题或愤怒消失无踪,一个人的真实面貌开始显现。显而易见的,我们的心中升起负面情绪的根源在于,我们错误地执着于现象。了解对于现象的执着,以及了解现象缺乏真实存在本质之间是互相牴触的。这两种觉知直接面对的是相同的客体﹝或对境﹞,但理解客体的方式却截然不同,因此两种觉知是对立的。这两种觉知唯一的不同之处在于,要去了解现象缺乏真实存在本质可以找到令人信服的证据与基础,另一种觉知则否。

更新于:2017-12-13 21: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