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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云禅师:禅的智慧

白云禅师 2020-05-29

如何做个修行人 我们昨天晚上介绍怎么去面对问题、认识问题、了解问题,而后去发现问题的所在。可是一旦对问题有所发现,发现到它的一些渊源,或者彼此间的因果关系时,我们该怎么办?所以紧接着,今天晚上就是要跟各位介绍如何做个修行人。 这个题目的主题、理念,就是在当你面对问题有所认识、了解、发现之后,怎么样去将问题化解,也就是说,将你原有困扰的问题,让它不复存在,远离我们每一个自己。 当然,化解问题的本身,还是需要具备条件的。所谓的条件,事实上,佛法中也告诉了我们很多,可是问题是怎样去慢慢培养它,如何把佛陀文字上的一些道理、方法,转换为自己的道理、方法,而去化解自己的问题。这可以说就是一个学佛的修行者必须具备,不只停留在认识和把握上,还要去实践它。所以我在此拟出一个主题,叫做「如何做个修行人」。 往往我们一般人会把修行的人摆在一个好像不食人间烟火的位置,所以我们常常以为修行人似乎都是应该躲在山里、关房里、石头洞里,或者是一些偏僻难寻的精舍茅蓬或者是寺院里。认为只要是远离人群、出离社会,躲在一个特定的地方过,属于自己的日子,而不管他究竟在做些什么,我们都认为他是修行人。也由于我们把「修行」应该去注意的一些条件忽略了,只是一味的想让自己孤立起来,所谓的远离红尘世俗,才算是修行。 通常我对这类的看法并不反对,可是似乎有一个存在的问题,当你远离人群,远离众生把自己隐居起来,不管你在从事什么样的修养工夫,的确,你会保持不仅仅清净,似乎好像连自己的智慧也骤然开了,甚至于已经觉悟到什么相当的境界。可是,一旦离开了那个偏僻、孤寂、清净的环境,回返这个社会,回到这个充满了人的世界,当你再度面对人与事,究竟又能作得了多少主?也就是说一旦当你面对人、事上的纷乱,发生问题的时候,原本一个人躲起来时的那些修养用不用得上? 我们知道佛陀曾经以太子身出家,到处参访。参访什么?很简单,吸取众人的知识经验。也是他花了很多的时间,吸取很多善知识的知识经验之后,他才有雪山苦行的因缘。他并不是一开始就去苦行,一个人孤立起来。这个理念说明什么?很简单,当你要把自己一个人孤立起来,做所谓的修行,请问你,修什么?修些什么样的内容?参究什么样的问题?面对的又是什么? 所以我们常常把释迦牟尼佛的雪山苦行,当成一个样版前提,而不计他以前花了那么长的时间,去吸取他人的经验。至少大家都知道,善财童子曾经做过五十三参,参什么?他是参访不同的对象,不同的行业,不同的内涵,拿来做为自己道业上修养的一些借镜蓝图。换言之,一个修行人只把自己孤立起来,并不表示你已经是在修行。因为你只是一个人孤立,在这其中;究竟有什么凭借可以帮助你去修行? 现在我们把「修行」两个字,稍做一个简单的解释,你就可以联想很多。所谓「修」,就是改正或改错。把自己的缺失修正过来,那就是「修」。什么叫做「行」?就是指你的行为,因为我们人的行为难免有所偏差、错误。因为依于自己的自我意识,总是会产生若干偏差或错误。 只要依于自我的意识,往往不是落于感性,就是太理性。在世俗之间,一个人太过感性的话,我们会奉劝他能理性一点;那一个人太过理性的话,我们希望他感性一点。许多学者专家提出一个建议:说如果人能在感性与理性中间找到一个平衡点的话,那就好办事了!这在佛法中是不可能的。因为感性与理性本来就像一个小孩子玩的翘翘板,它不可能平衡,因为我们是人,是人总是不偏于感性就偏于理性,总是一边高,一边低。也就是说,一个翘翘板,我们要使它成为一个平行线,没有高低,并不表示那个上面有人或者是没有人。如果我们肯定翘翘板上面有人的话,即使两个人的体重相同,它也不可能成为一个平行、没有高低的现象。 所以,佛法谈人于自我意识中,并不去说感性或理性的本身的好与坏,而是当你表现感性的时候,为什么要表现?而表现的时间、因缘适不适合?于你所面对的人与事合适否?当你理性的时候,也是如此。也就是说佛法并不刻意强调感性、理性的任何一边,何者为优,何者为劣,问题是在乎「运用」。 可是,我们也不能够以世俗的观点说:反正感性也好、理性也好,运用之妙,从乎一心。其实那是不能的,当一个人过于感性的时候,必定他自己已经不能控制自己了;当一个人太过于理性,他一定显得冷酷无情。那么我们怎么去运用它,产生它的妙用?这是人很难把握的。所以今天晚上,我们就以「修行」来谈,一个自我在现实生活当中,面对人与事发生问题的时刻,我们要怎样去探讨它,而能认识、了解,甚至于能有所发现;当然最要紧是如何去化解问题。 刚刚我提到修行两个字,很简单,连贯起来说,就是当我们人的行为表现,如果有了错误偏差的时候,我们怎么样去修正它。这看起来,似乎很容易,事实上,我们会联想到另外一个问题──当你的意念在面对问题的时候,你能不能够把你的自我意识,真正做到所谓自我能够掌控?如果你的自我不能掌控,那你面对的问题,所谓主观、客观也只是一个高低上程度的差异。至于错了没,有没有偏差,在主观意识之下,几乎很难去确定。 我们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:假使有两个人在那里谈论一些是是非非,我们站在旁观者的角度,好像可以看得很清楚谁是谁非。可是,一旦当自己成为当事人的时刻,在是非发生的时候,你是不是还能像原先旁观者一样保持那份冷静超然,看得很清楚?何况是非的本身,我们如果去探讨,会发现一个问题:当两个人站在那里分别争论孰是孰非的时候,甲或是乙都说自己是「是」,对方是「非」。甲辩说自己是、乙是非,乙呢?也强调自己是、甲是非。我们绝不可能发现,甲认为自己是「非」、乙是「是」,为什么?如果如此,争执是非的局面也就不成立,也就根本没有是非可言。问题是,每一个人都强调自己,都认为自己是「是」,别人是「非」。即使战胜了坚持了自己所谓的「是」,一旦发现自己认定的「是」,结果是「非」的话,到头来还是有理由去掩护自己,会说一句话,怎么说?「我怎么知道会这样。」这就是人的通病,即是偏差,也就是错误。 佛法并不在分别这些「是」、「非」或者偏差错误,而在乎应该怎么去把握。佛法告诉我们,不管所发生的结果是那一方面,你都需要秉持面对的勇气,不是什么客观的条件,而是依于什么规范,做为人的要求。这些规范,不是说大家认为如何就是规范。这个规范,它所要求的结果必定是好的,必定是利益的,也就是经典里面所说的「饶益功德」。所以佛法本身并不在于它的过程如何,而是在乎它的结果是不是饶益功德。 从佛法的这个观点上,我们就可以发现,不管任何一方面关系到人或者是事,所产生的结果是是也好、非也好;对也好、错也好;其实在这所谓的器世间-人的世界本来就是相对的世界,也可以说世间的法都是相对的。佛法它是告诉我们,当你面对这些相对法,如何去突破,显现它的绝对。 以世间法而言,只有相对,没有绝对。我们举一个例子来说,美与丑。究竟什么算是美?什么算是丑?比如说,摆在讲座上的花有各种不同的颜色,那你说,以颜色而言,那一种最美?谁也不能肯定。只要肯定都是自我意识。「我认为」,一定都是这么说,那也是由于只要每一个人有一个各自的「我」,就有必然不同的我意识、有我的看法,或者是说我的感受。 也基于人的本身有自我意识的存在,所以在面对美与丑的时刻,还是以自己的看法、自己的标准、自己的喜恶去面对美、丑。比如说,我们常常听到有这些话:这个人很漂亮、很帅气,可是他的德行并不好;比如说,我们看到某一些人长得虽不美丽,但她有一颗善良的心。也就是说既然有外在的美,也就同样有内在的美。当我们以人的立场,面对人无论男或女,你的第一个反应、第一个感受所选择的,究竟是着重表面、还是内在?当然还是以表面做为你的第一种视觉上、听觉上的肯定。 因为内在的只凭视觉上、听觉上是不能把握的。也由于这些身为人难免有的缺失,所以我们要发现人的内在美,已经是比你原来只从视觉、听觉上的时间距离差上一截,因为你的自我意识已经有了先入为主的观念。比如说吧,有的时候,如果自己没有,别人却能拥有,我们往往会有一个怎么样的想法-有什么了不起。可是当自己也有的时候,刚开始也很得意,时间久了,也会觉得不怎么样。 为什么人都有这些偏差错误,以自我意识的形态表现出来?因为我们人都是根据以眼睛所见、耳朵所闻,去面对问题。所以我们常常误会一个人,却不认为那是误会,反而会信誓旦旦地说:我亲眼看到的就是如此! 各位不管是从任何一个媒体,例如电视上,也常会发现这么一些可笑的事,什么事?比如说,当一位妇女,在打一个小孩,或者骂一个小孩的时候,这中间有路人经过,这路人第一个直觉的反应是什么?一定是说:这个女人怎么这个样子,欺负一个小孩。这时自己的意念就立刻产生,根据你所看到的、听到的,的确摆在眼前是一位妇女在骂一个小孩、打一个小孩,可是你并不知道,他们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?他们又为什么产生这样的现象?一旦发现原来那个是母亲,那个是她的儿女,很可能你自己会感觉,我怎么这么糊涂。 当然以最近这些年建立起来的儿童福利法,即使做父母的,也不可以虐待自己的子女,似乎打啊!骂啊!都不应该。在这种情形之下,学校常常要求家庭、家长要多照顾孩子,强调家庭教育的重要。而往往家庭里面认为孩子求学,是由学校去教,应该是学校的责任。如果我们都站在自已的立场,以自我意识去面对的话,这个问题最后是谁也不管谁。 如果一个所谓维护儿童福利的方式来看,你打小孩、骂小孩就不对了,不管你是什么身分。那同样说,如果学校要对小孩施予一些惩罚,那我们就晓得曾经有这种事,什么事?因为有一个孩子在学校被老师骂了,甚至于打了手心,小孩回去告诉他的父亲,他父亲马上到学校找老师理论。我们晓得这在报纸上曾经也报导过这则消息,最后发现这个做父亲的,原来是一位某地区的民意代表。他所强调的是什么?不管我的孩子好不好,教育是你的责任,可是你不应该骂他,也不应该打他的手心,这是虐待儿童。 但是,我们有没有想到一个问题,为什么这个做父亲的,不先问问自己的孩子,老师为什么要骂你?甚至于还要打你的手心?如果他本身没有特权,很可能他会心平气和。以家庭教育的方式,面对他的儿女,一般都会说:你是否做错了什么?否则的话,老师不打别人,不骂别人,为什么要打你、骂你?我并不是说,有特权的人都是这样对儿女,那倒不是。我们晓得,很多时候,往往这类家庭的家教,要求比一般人还严格,为什么?至少他有一个想法,你是我的儿女,你不可以丢我的脸,也就是说:你不可以做不好,你应该做得比别人还要好。 我现在举例的这些问题,其意义在那里?那是只依于各自的自我意识而去面对问题。当然这些现实上的问题,本来就不可以避免,佛法也不否定。那么,谈到一旦面临这些问题,我们该如何去认识,怎么去了解、发现呢?究竟佛法里面说了些什么?在座的,如果学佛有一段时间,至少知道,所谓修行,就是修正我们自己的行为。所谓行为,也就是关系到身、口、意。 身体的行为、语言的行为、思想的行为,这是我们面对人与事发生问题时,离不开的三类行为范畴。刚好这三种行为,既可以造业,也可以显道的三项必要条件。所以也有人把佛法的身、口、意当成三业,表面看似乎是对的,如果我们把它称之为善与恶的业,好的是善业,做不好的是恶业的话,那么我们的身、口、意的确是三业。 可是佛法依于善与恶来讲,恶的是世间法,善的还是世间法,只是依于因果的感报,做恶的将来受苦果,做善的将来受乐果,唯一的区别是在这里。于我们生死大事的解脱,于道的修养,的确并不止于善的种子因就足以成就。因为「修行」的重点是与「道」相关。这个「道」在佛法中称为菩提。所以我们有所谓的菩提大道的说法,究竟菩提道是什么?就是佛法里面有很多的道理、方法,你运用这些道理、方法,能够把你的问题,原本可能造作成业的,反而不会使它成为业,反而还能见道,这种道就叫做「菩提道」。 有的人把菩提作「觉悟」的解释,并不全然正确。菩提只是一条通往觉悟的道路,它的本身并不是觉悟。比如说:烦恼中有菩提,当烦恼的时候,一付心烦意乱的样子,怎么会有菩提?并不是说烦恼中有觉悟,而是说烦恼中有其道。那个「道」就是依于佛陀的道理、方法,由于你已经学习到很多知见,在现实烦恼的行为中,你知道怎样去突破你的烦恼、化解你的烦恼,这样的道路就称之为「菩提道」,所以菩提并不等于觉悟。 我们要怎么样运用佛陀的道理方法,才能走在菩提的道路上?我们先把身、口、意这三个东西先分析一下,身、口、意我们称之为人的行为,是行为表现的一些条件,于身体,我们晓得是从肢体方面到整个色身范围,他的一切行为动作;口是依于言语而起,你所说的话,涉及到音声语意的内容;于意而言,就是你的意念,所发起的思想,或者是观念。这三种行为,在佛法中还有更详细的分析。另外有一个概念上的名词,叫做「十业道」,也有叫做「十善道」。其实不管是业也好、善也好,至少我们可以把握它是道,在这个道里面说明一些什么?我们要把握的是它建立起的一些知见。 于身而言,通常我们是讲杀盗淫,因为身体的行为,一个是动作上面的杀,杀死一些生命;除了杀以外,就是偷盗的行为;除了杀生的行为、偷盗的行为,还有一个就是男女淫逸的行为。这些都是于身的行为,表现在杀生、偷盗、淫逸上。 假如我们身体在表现某种杀生行为的话,请问,杀一条猪看来比较严重,还是杀一只鸡?如果要打死一只蚂蚁、一只苍蝇或者一只蚊子的话,那就更简单了。可是,我们人在这上面的分别,绝大多数的人认为,杀人是绝对不可以,如果杀马、牛、羊,因为这些好像是人类的食物,也无可厚非;至于蟑螂、蚂蚁、苍蝇、蚊子根本就是一堆害虫。 请问,同样是生命,为什么就有如此的分别?讲到这里,我又想到一个问题,曾经有人问我:这些蟑螂、蚂蚁、苍蝇、蚊子,都是一些害虫,如果不把它杀掉,它很可能就是一些带菌的媒体,如果我不杀掉它,反而会给人惹来更多的问题。其实我们现在讲所谓环保观念,并不赞成使用消灭这些所谓的蚊子、苍蝇、蟑螂的杀虫剂,因为这些会造成二次公害。 我们身为一个学佛的人,该怎么面对这些问题?常常有人问我该怎么办?其实我不一定要使用那些杀虫剂,还是有其他方法可以达到效果。比如说,家里面把纱门纱窗的设备,不妨做周全一些,就可以减少一些蚊虫、苍蝇或者其它东西的进入。当然不是纱窗纱门做好了,就不会有这些问题。比如说蚂蚁,它几乎是无孔不入,那你就要考虑到自己家庭本身的清洁工作。所以我们常常只去归咎蚂蚁如何,而不自己的检讨,你的清洁工作做得怎么样? 至于有人说,我的纱窗、纱门都做得很好,可是我人要进进出出,难免它会跟着我进来,久而久之,房子里面还是有那么多蚊子,那么多的苍蝇,怎么办?我刚刚也说了,我们可以不直接杀它,只要运用一下智慧,比如说,你把所有的窗户、门都关起来,打开一个门,而且是通风的门(就是风吹进来的那个门),你拿杀虫剂从最里面慢慢喷出来,我们晓得,这些蚊蝇,它们不喜欢那种味道,当然它就循着那些好空气的方向飞,最后从里面慢慢喷出来,应该多都走了。 当然也有人问,万一还有一些死在里面,怎么办呢?所以大家要了解,所谓仁慈、悲悯并不是百分之一百,问题是你所有的起心动念是要杀它,还是只是希望它离开?如果你为了要杀死它,当然就是杀生,这些我们知道是病菌的媒体,对人不管是大人、小孩都是不好,我们应用这种方便的法,心里面并没有一种杀它的意思的话,你还是可以做,至少你没有一份杀生的心。 当然佛法是要求众生平等,人当然不能杀,其实凡是有生命、有情感反应的生命都不该去杀。所以也有人说:那些植物,蔬果、花草,不是也有生命吗?你是出家人,不是也吃它,也会使用它?所以我们要了解,佛法中谈杀生,是如何界定的?凡是有情感反应的生命,什么是情感反应?比如说杀害它时,它会挣扎,会痛苦,会喊叫,这些叫做有情众生。我们讲杀生,是叫你不要刻意的去杀它,无心之过,只要是人都是难免的。并不是表示难免,就不管它了,我们还是要以一种仁慈、悲悯的心去面对。 其次,我们看偷盗的问题,一般人来说,涉及偷、抢,都是不名誉的事。当然以目前这个混乱的社会,的确有很多人满不在乎偷人家、抢人家,完全不劳而获,就可以去满足自己的欲望。正因为如此,谈到不去偷、抢,也是针对这些有心去作奸犯科的人来说,绝不会是对那些在意念中,从来不曾想偷人家、抢人家的人说的。杀生如此,偷盗也是如此。 再来是身体的行为是指邪淫,其实讲邪淫这个名词并不正确,因为它本来是讲「淫」,「淫」的本意只是超越的意思,或者贪多的意思。所以有很多人解释,在家居士只要不邪淫(出家根本不可以淫),以这种方式去解答问题。其实我们看看,以在家居士而言,好像只局限在夫妻关系上,其实站在佛法的观点,只要贪多,即使是夫妻,如果过份同样是淫逸。后面的逸就是安逸、逸乐。你如果过份贪多,在男女中间去求得逸乐,那就是身体造作的行为,是不对的。 第二大项,接着我们看口的行为。以口而言有四点:一种叫两舌,什么叫两舌?就是讲「是非」,开口总是不离是是非非,在这里道是,在那里道非;在这里讲非,在那里讲是。一个舌头把是是非非都讲遍了,这就叫做「两舌」。并不是说人有两个舌头,而是口舌表现出不同的语意,也就是讲论是非长短之意。 其次是说「恶口」,即恶劣的言语。普通我们说恶言恶语,就是指对人家诅咒,漫骂等,那些非常狠毒的话,都属恶口的范围。 第三个叫作「妄语」,即虚妄的话,也就是不实在的话。因为不实在、虚妄的言语,会造成一些伤害,或者说以不实的方式造成欺骗,使其受到伤害。不过在佛法中,谈妄语也有方便的地方,所谓方便,即是当你讲这些话,虽然不实在,话里有虚假,可是如果你的目的是为了化解问题,调和别人的烦恼的话,使人家能得到利益,这个叫做方便妄语;也就是说妄语如果不会造成伤害,还是可以有限度地运用它,不过那只是一种方便,不是究竟。 第四个口的行为,叫作绮语。绮语是什么?也就是怪力乱神,包括色情的言语,和讲述一些教人家不可知而感到很奇怪、玄妙的话,都叫做绮语。可以这么形容:好像美丽的谎言,其实那只是部份,而非全部,因此有人把美丽的谎言解释作绮语,那并不够,同时它还关系到一些所谓怪力乱神、蛊惑众人的谩妙言语,都是不正常的话,像我们讲所谓色情的言语、未卜先知、似是而非的预言,都是属于绮语。于口的行为,在这个方面是值得我们去认识。 除了身、口的行为,第三大项就是意的行为。我们谈意,就是讲意念,人的意念往往是透过身、口而表现出来。我一开始谈到所谓感性、理性的问题,那就是一种自我意识。我们的意念是怎么发起的?那是根据我们眼睛所看、耳朵所听、鼻子所嗅、舌头所尝,以及身体接触而产生的一种反应,这种就是意的行为,或者我们称之为意念。这个意念包含三大类,是大家最熟悉的佛法名词贪、瞋、痴。 谈到意念必须先谈到贪。人类贪的欲望可以说无止尽,我们常常说贪得无厌,这种因意念的发起而造成的欲望,完全系于自我意识。当然凡涉及有关的人与事,几乎大大小小都免不了一个贪字,所以在一个人的意念中,如果有了贪,很可能就会不顾一切,什么事情都能做得出来,只要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。所以有句俗话为达到目的,不择手段可堪形容。 除了贪的行为之外,再者是瞋。瞋,一般指的就是因忿恨、忿怒、仇恨所产生的一种瞋心。人有时在暴力显现时,就是一个意念的瞋所显现的一种现象。比如说,人与人之间,假使对某人印象不好,即使他跟别人好,甚至都会去告诉对方,这个人如何不好。为什么?因为这个人曾经跟你结下怨恨,也就是自已的意念中,已经有了仇恨、忿怒之心。轻微一点,就是所谓的「成见」。人与人之间几乎都少不了因为成见,而反应出一种瞋恨的心。 于意念的行为,最后一个我们谈到痴。这个痴,很多人解释为愚痴,其实那也不对。我们讲痴,是以痴迷论,因为迷惑而产生一种痴的意念。比如说,有个关于乞丐与公主的故事,公主长得很漂亮,身分当然更特殊;以人的看法,身为乞丐去追求公主,几乎是不可能的。那个故事里面有一句这么的对白,值得大家思考。很多人告诉乞丐,公主不可能嫁给你,不可能喜欢你;可是这个乞丐不死心,他说:除非公主亲口说我才相信。以后这个公主也承受不了,因为乞丐天天都守在公主会经过的地方,使公主倍受困扰。有一天公主当面向乞丐说:我并不爱你。但是那个乞丐因为痴迷而产生意念,竟然说出来:你爱不爱我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我爱你。这就是一种痴迷的例子。这并不是我们一般所谓的单恋、单相思,因为单恋、单相思对方不一定知道你爱他。痴迷几乎是已经会造成伤害到别人,使别人产生相当不自在,甚至障碍,那才叫做痴。比如说,签六合彩,总认为只要这个明牌能中,我就发财了。那是痴迷于什么?痴迷于数目字,最后是不是一定就能得到? 菩提寺前有一座土地公庙,那土地公庙有一个香炉,常常三更半夜都有人到那里烧香,守在那个地方,察看掉落下来的香灰,显现一个什么字,或显现几个什么字。依照这种所谓的数字,视为明牌(神明指示的牌),再去签注,结果呢?屡签不中,为什么?我们看一个9或者是一个6,横着、直着都差不多,究竟是9还是6呢?再说这种所谓的阿拉伯数目字,如果以香灰掉下去的形状,绝不可能有一个完整的形状,都是以自己的意思去揣测认定。 在高雄县甲仙乡我们有一处禅林,前面也有一个土地公庙,早年搬到甲仙还不很久,这个土地公庙本来破破烂烂,没人管。有一次我到甲仙去,看这土地公庙前张挂着八仙彩,放着水果,点着香、蜡烛,当然,我就反应到,大概是有人在这里拜土地公,签中了六合彩。可是不到二十天,那个土地公庙,八仙彩被扯拦了,连烧金纸的金炉都给砸了,为什么?大概他‥‥台语叫做「杠龟」了。他「杠龟」不要紧,他捣毁那个土地公庙,都是因为痴迷而造成的。 所以我们人依于身体的行为,离不开杀、盗、淫;于言语的行为,离不开两舌、恶口、妄语、绮语;而意念的行为离不开贪、瞋、痴。人在面对人与事,凡是发生偏差、错误,几乎因这三者造作而发生的。 谈修行,我常说修行是修理自己,不是修理别人。自己身、口、意的行为,如果偏差、错误,你必须去改正它,你的行为当然就有机会相应于道了。不偏差、不错误,又是以什么为标准?最简单的说法,就是不会造成伤害。所以我一直强调,所谓学佛者,真正应有的观念,不管于身、于口、于意,你所有的行为表现不伤害别人,自己也不受到伤害,那就是你修行所得到一种成果。就好像我们常看到一些例子,学佛的人知道了一些佛法,往往就拿来修理别人。我们常看到在家的也好,出家的也好,学佛的人自己懂得了一些佛法里的概念,一旦看到某些人不如法,马上就会修理人家:你看,你还是一个学佛的人,居然这么做! 比如说吧!吃素的问题,假使我们知道某人吃素,有一天也许发现菜里面或饼干、糖里面有蛋,而他吃了,于是有人说:「你看他明明吃素,竟然还吃鸡蛋!」其实他究竟为的是什么?我们晓得有很多人,会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,假使有人讲他:「你是个吃素的人,怎么也会吃这些鸡、鸭、鱼肉?」有些人可能不只吃鸡、鸭、鱼肉,还会来上一大杯或者一大瓶的酒,如果遇上有人讲他,他也有理由说:「其实喝酒、吃肉,只不过经过我的肠胃而已,所谓酒肉穿肠过,佛祖心中坐。我从来不执着它、不计较它。」各位想一想,如果真的不执着、不计较,为何一定要酒肉穿过肠肚,而不是青菜、豆腐、萝卜穿过肠肚?这样听来煞有其事的坚持,不同样也是计较、执着吗?结论是:人想做什么,即使不对,也可以找一百个理由来支撑。 所以佛法除了告诉我们要「修行」,后面还有二个字,叫做「办道」。不仅修行,还要办道,往往我们知道修行,是于身、口、意,怎么样去调理自己。办什么道?肯定的说:如果讲修行,不是照自己喜好的道理方法,按自己的意思去修养,必须要依于佛陀所说的道理、方法;也就是说能够通往觉悟这条道路的道。所以有的时候,我们人自以为是在修行,其实可能只是照自己的意思在修行,并不是依于释迦牟尼佛所说的道理方法,做一些偏差、错误的调整。 讲到这里,我再回复到刚刚讲到的,世间法都是相对法,我曾经说过一个学佛的人要明辨是非,不参与是非。很多人感觉很难理解;明辨是非就是说,于是非要能明了,要能分辨,可是怎样才能不参与呢?凡事不参与,不就变成一个消极、逃避现实的人吗? 其实问题不在这里,问题是在于「明辨」二字。你如果真正能明辨,就没机会去参与。我们不妨思考一下这个问题「是与非」,我刚刚举例说明甲与乙的意念、想法,分别都认为自己是「是」,别人是「非」,那么究竟谁是谁非呢?两人辩论是非,都说自己站在「是」的一方,可是却要把这个「非」安在别人的头上,所以才会引发争论。学校也有辩论比赛,比如说,军事与政治那一个重要?比如说,精神与物质那一个重要?不也是在那里辩论? 那种辩论可以寻找各种不同的资讯、数据来支持自己这方的论点和重要性,可是那并不是明辨。所谓明辨是明了的辨别。事实上,世间如果谈到军事与政治,它本来就是不可偏废;谈精神与物质,于人而言,也是缺一不可。为什么一定非要去争辩那个重要,那个不重要?所以在这个地方说是说非,不过就是以自己已经具备的那些知识、经验,所搜集到的资讯,去强调自己,推翻对方而已。那只不过是「辨」,可是并不是「明」。如果要真正明了、辨别它,所谓的是、非,于人与事究竟的利益在那里?只要能把握这一点,那么关系到军事,它的利益如果是好的,也没有不对;关系到政治,至终的结果是好的,那它也是对的。 所以世间的是非,本来即是相对,而我们偏要强调自己、否定他人的话,那自己只是在一个自我意识的交相辩论之下进行,并不代表自己真正明了些什么。你如果真正明了,也不可能不会辨别,那么自然就不会去参与是非。明辨是非而不参与是非,可以说就是把握在「明辨」两个字上,能够如此,你就很容易面对人与事。至少我们可以佛法的观点,去看所谓的是非,它强调人的自我意识,无非是五蕴的变化作用而已。 所以也不能不谈到因缘的问题、因果的问题,为什么要强调所谓一切的法都是因缘而生,一切的法总离不开因果?因为任何的人与事,凡是问题的发生,必有其因缘法则的牵制,有其因果关系的牵引。在因缘法则的互动上,你能够明辨,在因果关系的秩序上,你能够无碍的话,那么你就是一个修行的人。 以我个人而言,经常有一些学佛者,也是修行的人,会问我:「老师父,你是怎么修行的?」我往往只告诉他:「如果你想学我,你最后只是像一个人,不可能成为佛菩萨。」为什么?你学的是人,不是在学佛菩萨。学人,最后充其量是跟那个人一样;只有学佛菩萨,最后才能跟佛、菩萨一样,必须要把握这个要领。所以很多人问我,我是怎么修行的?想跟我学若照着我的方式、历程来做,即使学得再像,并不表示自己就是一个修行人,就能成佛、成菩萨。 同样,不仅仅是我的问题,即使我们学佛或者学菩萨,也不可能完全照他的修养过程,一步一步照着去做,为什么?比如说,释迦牟尼佛是八相成道,你如果要学释迦牟尼佛那样修行,容我讲了一句不好听的话,那只有赶快死,死了以后,先找一个国王做父亲,才能成为太子。因为八相成道,第一相就是悉达多太子降生,头一个就办不到。学佛,不是去学他的相,而是学他的道理、方法;依于那些道理、方法,他提出很多的例证,证明会得到觉悟,而且是圆满觉悟的结果。 所以有的时候,往往有人问我,我总是说,大家都是在这里学佛,不要去学某一个人;否则的话,所有的修行不过只是模仿某一位偶像而已。我们看现在歌坛上,盛行模仿演出,的确热络,好像也能博人一笑,可是最后当欢乐静止下来的时后,第一个反应,他自己又具备了什么风格呢?模仿得再好,并没有属于自己的特色,就好像我们写毛笔字、画画,或者是做什么,如果都只停留在模仿别人,不是真正针对自己所具备的条件、自己的兴趣而去修行的话,最后都是别人的,跟自己并没有关系。就好像很多人学了于右任先生的字,我常说,学他的字可以参考,可是纵使写得再像「于右任」的字,你也绝不是于右任。 因此我们谈修行,一定要以自己做为对象,而不是别人。佛、菩萨已经有所成就,或者有所修养的高僧大德,其实都不可以将他们视为一个标本,也就是并不能当作一个蓝图。是的,信佛、学佛,才可以成佛;但是,如果信佛并不是学佛陀的道理、方法,那么你就没有机会跟释迦牟尼佛一样,达到佛陀的境界。这都是我们修行人必须要具备的认识、了解,才不致有所偏差、错误,即使有,我们也可以去慢慢调整它。 经过两个晚上,最后我在这里,贡献大家一个「学佛的方程式」,如果从来没听过的,可能会有一些想法,学佛还有什么方程式?在此我提出来,不管你有没有听过,听过的,可以加强记忆,没有听过的,也可以做为参考。 我所说的学佛,要把握几个要领,也就是所谓的方程式。当你有所起心动念的时候,不要只是去计较或者执着,必须要进一步去认识、了解,而且当你有所认识、了解的时候,还要回复到你原来的计较、原来的执着上,看看改变了多少?发现计较慢慢减少,执着也慢慢地减少。如果能够这样发现的话,那么可以说就是在学佛了。 我再重复一遍,所谓学佛的方程式:不管任何时候的起心动念,当它发起的时候,你不能够只是一味地去计较、执着,必须进一步去认识、了解;而且这种所谓的认识、了解,还关系到你原来的计较、执着是不是减轻了?如果没有减轻,你只停留在一种自我意识的计较、执着里。如果你进一步去认识、了解,原来的计较、执着都减轻了的话,你就已经在学佛了,也就是说你已经走在菩提道上了。久而久之,你必然能圆成菩提,达到真正佛菩萨的那种等觉或者圆觉的境界。 这两个晚上,我跟各位提到的一些问题,或许有些人有一个感受,怎么尽讲一些好像跟佛法不相关的事。其实我提出很多的问题,然后再提出一些怎么样去把这个偏差、错误,告诉我们进一步去认识、了解,那么你就有机会去化解问题,也就是我刚刚讲的方程式,因为一些问题的发生,必然关系到你的起心动念。起心动念一旦发起,我们往往只会计较、执着,即使学佛的人,也难免有所计较、执着。不过只是计较、执着并不能解决问题,所以我们必须进一步去认识、去了解,你原来的那些起心动念所关系的问题,即使有所认识、有所了解,还是必须要回复到你原来计较的,跟执着的那个症结点上,看看内容,成份有没有减轻?有没有改变?如果有,就表示过程当中已经有所化解,久而久之,可以说你就是一个修行人,你就能够得到修行的成果。

83.5.15.台南市立文化中心演艺厅

更新于:2020-05-29 15: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