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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辞血食

因果报应 2024-10-14

明朝崇祯庚午年,相国贺公逢圣,因事船过九江鲸鱼嘴;风浪大作,舟几乎倾覆,贺公乃穿袍拿笏拜祷。船上人忽见空中有绯农神,捉了一个黑鬼,投入水中,风浪即息。公乃设祭宋大王庙,答谢神佑。从此这庙里的香火日盛,所宰杀猪羊很多。

后来,有一位三昧律师(善解戒律的和尚称律师)入楚过九江。前一夜,庙祝梦神道:“我是九江神宋大王,前生与三昧律师及贺相国三人同在山中修道,师不昧正因,今为国师。贺以福缘,后作宰相。惟某以一念之差,堕为江神,前因贺相国舟经鲸鱼嘴,有树妖兴风要想害他,某以前世同修之谊出而相救。不料因此远近传扬,争以血食来祭,所造杀业太多,某将因此遭受天谴,转生必堕地狱。他们以善意敬我;但因不知佛陀最重杀戒,反成了我的祸患。明日三昧律师过此,你去求师来庙为我面授三皈(皈依佛法僧三宝)五戒(残杀、盗、淫、妄、酒五事),消我罪障,并广布其事于天下。使以后来祭的戒宰杀、绝荤酒,以免增我罪过。”

次早。庙祝去各处访问,果遇三昧律师,就请他赴庙为神授戒。并广劝世人,凡遇祈福禳灾。祭祷神灵,切勿妄用荤腥,或错许杀牲祭神恶愿,致与佛陀仁慈爱物之旨相违。那就神人都能受益了。

更新于:22天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