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净肉与五辛|从习大大婉拒白金汉宫多宝鱼_素食养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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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净肉与五辛|从习大大婉拒白金汉宫多宝鱼

素食养生 2024-03-17

 

据报道,中国******展开对英国的国事访问,英国政府十分重视此次访问,正在全方位精心筹备接待工作,在习主席20日到访的当天,就会有两场最高规格的宴会,一场是欢迎午宴,一场是晚上女王在白金汉宫设下的国宴。

《每日邮报》10日报道,一位了解英国外交部工作的人士说,礼宾部门非常重视国宴的安排。食材方面应该是以英国本地出产为主,不会出现参鲍鱼翅等可能引起争议的食材。英方向中方提议了一份午宴餐单,菜式包括季节性多宝鱼、作为前菜的蟹以及一款芫荽香料,但***和夫人彭丽媛及中方代表团已礼貌地婉拒这几款食材,因为他们只吃腌渍鱼或烟熏鱼。

因为他们只吃腌渍鱼或烟熏鱼意谓他们并不吃点杀的活鱼,孟子云:君子之于禽兽也,见其生,不忍见其死;闻其声,不忍食其肉。是以君子远庖厨也。慈心于众生,是君子的美德,而在生活中并非所有人都是素食者,但能够像孟子与习主席夫妇以及中国代表团这样,在重要的场合,兼顾礼节与修养,诚为令人赞叹之举。

而佛教也并非唯素食为是,从历史与现实来看,汉传佛教自梁武帝起禁止僧人食肉,乃是随方毗尼的一部分。而佛教的信众是不是就可以随意杀生吃肉了呢?

这就要从佛教的三净肉说起了,《佛教饮食规制》谈到:

鱼与肉,在小乘律中,每部皆有,并皆列为正食之一。在小乘律中,不许伤害畜牲,若故杀畜牲,乃至虫蚁,杀一命即是一波逸提,但是为了比丘不自炊煮,而是沿门托钵乞食,对于肉食也就不能禁绝。在《四分律》中规定,除了象肉、马肉、龙肉、人肉不得吃,其余的肉类,皆可吃,但有三个条件,称为三净肉:第一,若不见为我故杀者,可以吃;第二,若不闻为我故杀者,可以吃。第三,若不怀疑为我故杀者,可以吃。若见、若闻、若疑,随有一种,为我故杀,皆不应吃。也就是说,凡是我已知道,或者怀疑施主供养的肉食是特别为我而杀的,便不能食。在《楞严会解》中,又有五种净肉:不见、不闻、不疑、自死、鸟残(鸟兽相食而残余者)。《涅槃经》中又有九种净肉:五种同上;第六,不为己杀;第七,生干(自死而干者);第八,不期遇(不是预计而是偶相遇者);第九,前已杀(非今因我而杀者)。正因如此,直到现在的南传小乘比丘,仍旧不避鱼肉的,西藏的喇嘛,也是一样。甚至佛在入灭以前,接受金工纯陀的最后一餐供养,也有人说那是吃的野猪肉。

但到涅槃会上,迦叶尊者向佛建议:世尊!食肉之人,不应施肉,何以故?我见不食肉者,有大功德。佛陀随即赞叹着说:善哉善哉!汝今乃能善知我意,护法菩萨,应当如是。善男子,从今日始,不听声闻弟子食肉。又说:善男子,夫食肉者,断大慈种。迦叶又问:如来何故先听比丘食三种净肉?佛说:是三种净肉,随时渐制。(见《涅槃经》卷四《四相品》上)余如《楞严经》、《楞伽经》、《梵网经》等,皆有明文,不许食肉。

大乘《梵网经菩萨戒本》中,轻垢戒第三条说:一切肉不得食。断大慈悲性种子,一切众生见而舍去,是故一切菩萨,不得食一切众生肉,食肉得无量罪!轻垢戒第二十条又说:若佛子,以慈心故,行放生业,一切男子是我父,一切女人是我母,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。故六道众生,皆是我父母,而杀而食者,即杀我父母,亦杀我故身。《楞伽经》卷四中说:一切众生从本已来,展转因缘常为六亲,以亲想故,不应食肉。《楞严经》卷六中说:汝等当知是食肉人纵得心开,似三摩地,皆大罗刹!报终必沉生死苦海,云何是人得出三界?

断肉食,皆出大乘经律,小乘国家未能见到大乘经律,故未断除肉食,也是很难怪的,我们不必攻击他们。即在我们中国的佛教,从东汉开始,直到梁武帝时,所有的僧侣弟子,均未断除肉食,到了梁武帝舍道信佛,听了《涅槃经》以后,便极力主张素食,从他本人开始,并劝一切僧俗佛子,皆断肉食,他以朝廷的力量,来影响社会,所收的效果,自然很大。从此之后,中国佛教的素食主义,也就形成风尚了。

佛教讲慈悲,讲平等,以为一切众生皆有佛性,素食自是应该的,这一美德,不唯应该保持,尤其值得发扬。即使非佛教徒,如印度的甘地是素食主义者,基督教中的美以美会派,也是主张素食的,大文学家如托尔斯泰与萧伯纳,也是素食主义者。佛陀时代受生活环境限制,故许肉食,我们如今可以素食,何不素食?

我们知道,佛教之戒律,以杀生为首,而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杀生,断慈悲种。故佛教为当时的人与后世众生开方便门,因为诸多原因不能断肉食的人,允许吃三净肉,则不违犯杀戒,更鼓励有心增上的人断除肉食。

那么为何又拒绝芫荽香料呢?就要说说佛教的五辛了,一般说五辛,乃指《梵网经》之大蒜、革葱、慈葱、兰葱、兴蕖等。《楞严经》说若食五辛,则有诸多过患。

至于芫荽,在佛教的饮食观中是否允许,则有些争议,因为古今中国与印度的植物名称多有变化,这些有待考证了。

而佛教为何要约束食用五辛呢?《佛教饮食规制》说:

在小乘律中,只讲到蒜,《四分律》比丘尼戒单堕第七十条中规定:若比丘尼啖蒜者波逸提。又说:若比丘尼啖生蒜熟蒜若杂蒜者,咽咽波逸提。比丘突吉罗(恶作),式叉摩那、沙弥、沙弥尼突吉罗。是谓为犯。不犯者:或有如是病,以饼裹蒜食,若余药所不治,唯须服蒜差,听服。但是有病吃蒜,还有规定,律中说:若服蒜者,僧伽卧具,大小行处,咸不应受用,不入僧中,不礼佛绕塔,有俗人来,不为说法,请亦不往。应住边房。服药既了,更停七日,待臭气消,洗浴身衣,并令净洁,其所居处,洒扫净涂。蒜之为物,虽臭而香,不吃蒜嗅到吃蒜者的气味,简直能够冲脑熏鼻,使之头晕作呕,但在吃蒜的人,吃时固觉津津有味,吃了以后,也不觉有何恶味。所以中国的北方人,嗜好葱蒜,是闻名的,即使其他各地,如曾尝过蒜的美味,也是喜欢吃的。其实吃蒜之后,不唯口气臭,浑身都会散发臭气,特别是大小便,比死尸还要臭!在团体生活中,不应吃,吃了便会触恼大众;诵经说法礼佛者,皆不应吃,吃了便失敬意,也失威仪。吃蒜非淫、非盗、非杀、非妄语,只是有失威仪,所以除了比丘尼,余皆只是突吉罗罪。但如不为治病,为贪口欲,便去吃蒜,不是出家人的应有态度。如果吃了蒜,仍不避嫌,照常随众,上殿过堂,更是不知惭愧。

《摩诃僧祇律》卷三一中说:服已,七日行随顺法不得卧僧床褥,不得上僧大小便处行,不得在僧洗脚处洗脚,不得入温室、讲堂、食屋,不得受僧次差会,不得入僧中食及禅坊,不得入说法布萨僧中,若比丘集处一切不得往;不应绕塔,若塔在露地者,得下风遥礼。至八日,澡浴、浣衣、熏已得入僧中。吃一次蒜便应与众人隔离七天,放弃一切的权利。比丘犯了僧残罪覆藏,忏悔时,随其覆藏日数多少,行波利婆沙(别住),如今仅吃一次蒜也要行别住,如果不为治病,那又何苦犯呢?

在大乘经律中,往往皆以五辛并列。《梵网经》轻垢戒第四条中说:若佛子,不得食五辛:大蒜、革葱、慈葱、兰葱、兴蕖。是五种,一切食中不得食,若故食者犯轻垢罪。在这五辛之中,中国只有前四种,兴蕖唯印度出产。至于革葱、慈葱、兰葱,各家批注,颇有出入,但其不外是小蒜、葱、韭而已。吃五辛的过失,在《楞严经》卷八中说得非常严重:熟食发淫,生啖增恚;纵能宣说十二部经,十方天仙嫌其臭秽,咸皆远离;诸饿鬼等,因彼食次,舐其唇吻,常与鬼住;福德日销,长无利益;菩萨天仙,十方善神,不来守护,大力魔王,得其方便,现作佛身,来为说法,非毁禁戒,赞淫怒痴,命终自为魔王眷属,受魔福尽,堕无间狱!这是多么可怕呀!其中共有五点,后面四者,我们除了深信不疑,但也不得而知。至是第一点熟食发淫,生啖增恚,是可以得到实验证明的,如果不相信,可以问问喜欢吃蒜的人,请他们说句老实话,究竟对不对?

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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